答:般而言基准方的日服药材量都增加了,除此之外,如果两都是同一出典,那就没有什么不同,如果出典不同,就可能在药材的日服量及比例、效能上略有差异。至于疗效的好坏并不能以基准方或非基准方来判定,主要是以前各家厂商所做的制剂内涵不一,这次借由政府机关的统一规定,让业者所生产的产品,未来都能标准化,因此在制定基准方时卫生署的决定是审慎的。
由于目前各家药厂所生产的同一产品,因为引用的经不同,因此处方可能都不一样,行政院卫生署在79年开始提出统一处方标准的构想,也就是「基准方」(类似国民处方集,标示功能、疗效一样),借由统一处方对医师而言,较能掌握药效与剂量,对患者较有利。因此由药政处委托各中药公会从古代上千方典籍中,评选出在疗效、使用上较常用者,再由产业界周密收集,经行政院卫生署中医药委员会审议、讨论通过后,确定基准方的设定走向,再予以实施。
中医强调的是辨证论治,须依患者的个别差异增减处内容,从这个角度来看,基准方对特殊个案可能不是最好,但对多数大众而言,应该是较理想的一种组合对于目前公布的100方,中医药委员会再分别依临床、剂型与制程三部份探讨,初期选择部份药品作进一步的疗效评估。
国内只要是登记有照的GMP药厂或传统药厂,只要产的产品是基准方公布的品项,就必须依卫生署的规定制造,因此都会依照同一个出典,每日药材量、效能、适应症等均相同。但卫生署只规定每日药材服用量,并没有规定浓缩倍数,因此即使是同一处方,各厂商所制造出来的浓缩倍数可能都不太一样,但因药材一定各处方均有一定的浸膏抽出率,因此每一处方的浓缩倍数是有一定范围的。未来将依阶段性陆续公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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